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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11 Sat 2007 13:38
  • 錢。

談錢傷感情,
所以他媽的我討厭談錢,
可偏偏這年頭沒錢就是萬萬不行,
沒錢你就沒地位沒人格只得卑躬屈膝為那五斗米折你的腰,
骨氣?那種東西當不了飯吃。
真有骨氣就自己想辦法去賺錢而不是等著餓死,這才是現實。

充滿銅臭味的現實令人作嘔,但是又能怎麼辦?
電費他在出所以他大開你的房門讓冷氣流光他不在意,
但是誰要跟你管冷氣費!?我管的是我房間涼不涼!
再説你都會説不要開著冰箱喝東西那你幹嘛開著我的房門講話!
最後再用錢來壓我是吧?

雙重標準,莫名其妙。

我最討厭這種不講道理的情況,
但在現實的情勢下我沒有優勢,
所以我想賺錢,
用自己的錢去做任何事都不會被人説話,
因為有錢的是大爺,出錢的最了不起,
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於是人家説一你不能做二。

我不要繼續活在你那該死的雙重標準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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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n 26 Tue 2007 00:01
  • 希望

過期就絶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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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自己不太這麼覺得,
但似乎蠻常被人説在逞強的樣子…
為甚麼呢?

先不論我老是高估自己燃燒生命的問題好了,
我想在某種程度上我是非常不願意給別人添麻煩的,
就算有時候對方覺得其實沒什麼,我自己還是會感到過意不去,
更不用説對方覺得有什麼的時候了…

まあ、
説起來應該是因為我現在貌似比較沒有「朋友間就應該要…」的觀念?
在我理性的觀念裡,「朋友」不是一個可以用來順理成章的對他人有某種程度要求的關係,
不然情人跟朋友有什麼差別?差就差在多那一層似乎是公定觀念的約束力上。
就算中國自古以來就很強調朋友間應該有所謂的「朋友道義」好了,
但所謂的「朋友道義」到底是什麼鬼?
很抱歉以某方面而言我的個性就像化學老師口中無趣的科學家一樣,凡事都要先定義。
沒標準人實在是很難做事呀,
這就像去買東西卻發現它沒定價,誰知道該付多少錢才對?

再説,每個人對所謂「朋友道義」的定義標準以及範圍都各不相同,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道理,所以每個標準聽起來也都很合理,
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然後一切就變得很羅生門。
説穿了人都只會把自己的價值觀往人家身上套,而且對自己跟對別人還雙重標準,還會自我説服説這樣是合理的。
這就像是每個商人都希望自己家的產品賣貴一點好賺取利潤,並且跟自己説「我這也是為了要討生活沒辦法的嘛」來減輕自己的罪惡感,但是換成自己出去買東西的時候就只會大罵「靠背賣這麼貴是要死喔」一樣。
不過也不能説自己賣得便宜就希望別人也賣得跟自己一樣便宜,沒道理別人要跟你用一樣的標準過日子。
現階段我對此有很深刻的體認…是個該改進的地方。

我是個性格極端的傢伙,理性上我喜歡清楚的定義,
有就是有,沒有就沒有,
所以既然「朋友道義」的約束力無法被定義,我就當作它沒有。
這麼説不代表我就是個不重視朋友的人,不然我也不需要老是在燃燒生命…
只是現實了點吧,我不相信什麼無條件的包容,
朋友不是情人更不是家人,
更何況情人都會分手了,朋友這兩個字又算得上什麼?
就算再好的朋友,你也永遠不會曉得會不會哪天他就翻臉不認人。
如果彼此間沒有溝通達到某種程度上的觀念理解與互相配合就無法長久,
就像買方與賣方間沒有協商出一個公定價格這生意就做不成一樣。
而在溝通與協調中,朋友間會彼此影響,進而有所改變、有所成長,這才是朋友之所以存在的真正意義吧?

説是這樣説,但我想感性上難免都還是會有覺得「呿…這樣真不夠朋友」的時候,只是理性上希望能避免這麼想吧,
身為一個人老是被感性所驅使在行動實在是不太好呀…

まあ、總之以上全部都只是個人想法,與實際的人、事、物或團體無關。
雖然我覺得這樣很蠢但聲明有時候是必須的,誰叫我是個怕麻煩的孬人。

這篇一直在講理性跟商人讓我覺得好中近,這就是現代化嗎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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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濕的空氣充滿胸腔

雨水雜亂的飛揚 擊出規律的聲響

路面上無數的蚯蚓 扭動 掙扎 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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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説「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但實際上生活中不太會真的發生什麼大事,
只有小事跟小事還有小事。

但小事也不會化無,
它們一直都在。

長期下來,
小事+小事+小事+小事+小事+……
就變成大事了。

所以説小事才是最難解決的事,
大事要嘛攤牌講開要嘛宣告不治,非生即死痛快得很。
但小事就不一樣了,
動怒顯得沒肚量;忍著又成積怨。
這就像有人用手指戳你一下沒什麼,但他一直戳一直戳一直戳…
這時候你就會想折斷他手指了。

再説就因為只是小事,
要當場挑明了説?似乎也沒那必要。
要私下出來談談?倒也不那麼嚴肅。
於是就只能懸在那兒不斷的累積再累積,
直到某件小事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就像戰爭背後有許多理由,但導火線往往也只是一件小事。

所以説出事不能只看導火線,
要是只看導火線,那當然也只是件小事,
但那背後的原因不管是多是少,總是一股長期累積的怨念啊…



其實説白了,小事不過就是個人的原則問題,
但也就因為是原則問題,才讓人更沒辦法看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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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紅帶橙色的深闇 沒有界線的夜晚

手指溶解 化作冷漠的氛圍


怦咚 怦咚

16分之1拍 心臟跳動的節奏


暴走 震動

華美的鋼琴聲支離破碎


迸射而出的音符 劃出一道無法癒合的傷口




橘色的街燈下 卡車從巷口的裂縫呼嘯而過

在視網膜上 刻下萬分之一秒的視覺殘留


「不會再回來了」


話語在腦中響起 纏繞著無奈的哀傷


那個時候 確實的

失去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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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電吉他。

借給同學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它了,
大概快三年了吧?
其實我不太相信它還是完好的,
現在抱持的是「就算是屍體我也要拿回來」的心態。

好想重新拿起它來練習,
雖然我可能已經都忘了,
但是有種碰到它我就會想起來的感覺,
就跟騎腳踏車是忘不掉的道理一樣?

從小到大學過很多莫名其妙的東西,
書法、素描、圍棋、桌球、電子琴、吉他,
可就是沒有一樣能夠持續下去,
沒什麼專長,
什麼東西都只會一點,
徹底的半吊子。
「當初有繼續練下去就好了」長大後常常這麼想。

偶而還是會手癢。

或許現在重新開始也還不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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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説生氣不如説我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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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了解為什麼有些人的世界如此狹小。


自己喜歡的東西當然希望也有其他人喜歡,
但是自己討厭的東西憑什麼要別人也厭惡。


所以不能理解有反後援會這種東西的存在,
不喜歡那麼就不要支持,
為什麼一定要反對?
其他人喜歡也不允許嗎?
莫名奇妙。


人對事物有批評恐怕是無法避免,
但是不了解就反對不覺得很幼稚嗎?
不了解就沒有下判斷的依據,
於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說不出自己的見解,
還希望別人附和,這不是小孩子是什麼?


忽然說這些當然是因為有爆點,
剛剛在山百合的水區看到這樣一句話(原文為簡體):
『對BL真是厭惡本該厭惡,但你們非要説喜歡就是喜歡,我也沒辦法了。』

或許只是自己喜歡的東西遭到批評不高興吧,
可是我不能理解,
什麼叫做厭惡本該厭惡?什麼叫做你也沒辦法?
你是哪裡來的誰有資格做這種批評?
自己不喜歡就不要喜歡不要看不要接觸,
憑什麼講的別人喜歡好像犯法一樣,
又沒有人逼你要接受。
到哪裡都有這種偏激的人偏激的思想,
好討厭好討厭好討厭,
最討厭的就是偏激,
今天要是他說因為大部分的BL都很沒內心戲什麼的就算了,
至少還是個理由,
厭惡本該厭惡這種為反對而反對的說法看了就討厭。


世界是如此的狹窄嗎?
視界=世界
眼睛所見的就是一切,
什麼都不看不聽不去了解世界只會越來越小。
這樣分清楚楚河漢界有什麼意義嗎?
為什麼要把事物畫上明顯的界線,
只是把自己關起來而已。


覺得晴菜寫的沒錯,
不喜歡≠討厭
不討厭≠喜歡
這兩種感情本來就不是相對的,
是可以並存的。
如果一定要把所有事物都用二分法來解釋,
那也太無聊了。


最後好像離題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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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些逝去的過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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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的充實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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